赣粤高速:赣粤高速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邹 宋 2024 年 2 月 5 日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经理层 2021-2022 年任期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任期激励收入分配的议案》。 【赣粤高速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 炜 廖义刚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经理层 2021-2022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任期激励收入分配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经理层 2021-2022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及任期激励收入分配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