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提出的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实施[7] - 考评后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