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提前7天通知,临时提前3天,全体同意可免时限[3]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会议决策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职权前需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 书面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过半数表决通过[4] 会议记录 - 决议应含通知、到会人数等内容[5][6] - 记录应含召开信息等,至少保存10年[6] 其他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6] - 出席董事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