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修订议案[1] - 拟修订的制度已通过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9] 人员与经费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2]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2]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时,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2]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 - 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 组织架构 - 公司设立党委工作部门、纪委工作部门及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3] 决策程序 -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3] -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决策[4] 领导体制 -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4]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4] -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指定地点,以现场和网络方式召开[4]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和提案等内容[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5] 董事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6] 监事会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管10年或15年[7] 公司章程与制度 - 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7] -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按特别决议规则审议[8] - 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9]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1]
三峡新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