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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00299安迪苏(600299)2024-04-25 23:11

总经理工作细则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若中文与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或不一致,以中文版本为准。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资格审查,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副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推荐,予以聘任 或解聘。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统称为经理人员。 第五条 经理人员的人选,必须具备与公司生产经营所处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有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