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酒钢宏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甘肃酒 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后,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审核 意见如下: 1.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高欣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 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高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经审核,公司拟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秦俊山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