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酒钢宏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3.经审阅公司拟提名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王万里先生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 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 万里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甘肃酒 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拟提名聘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候 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秦俊山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