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农发种业:农发种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600313农发种业(600313)2024-01-12 17: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0]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公司会议相关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8] - 按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财务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8] - 提名委员会就董事等任免提建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薪酬等事项提建议[19]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施行,原制度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