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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种业: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313农发种业(600313)2024-09-11 15:33

会议召开时间 - 年度董事会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2] - 半年度董事会会议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2] - 季度董事会会议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召开[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并主持[6] 会议通知与资料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事务部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 董事会审议事项需独立董事或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9]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2]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15] -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或选两个以上意向,主持人要求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投赞成票[17]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通过[17]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9]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含会议届次、时间等内容[21]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2] 其他规定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23]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