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 - 监事会同意2024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2] - 监事会同意向345名对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2]
股权激励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 - 监事会同意2024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2] - 监事会同意向345名对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