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西藏天路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于 2024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 号) 《关于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扎西尼玛、胡炳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内容如下: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扎西尼玛、胡炳芳: | 证券代码:600326 |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17 号 | | --- | --- | | 转债代码:110060 |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 | 债券代码:188478 |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 | 债券代码:138978 | 债券简称:23 天路 01 |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