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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600337美克家居(600337)2023-12-12 17:43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美克国际 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美克 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第 四条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六十日内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