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易及财务资助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五)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