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在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 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美克 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 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