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4】0542 号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3 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 司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显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 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合称非标审计意见),系因公司在 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算款项 5.04 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 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在内的 9.81 亿元采购款等合计高达 14.84 亿元 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自 2019 年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快速增加,至 2023 年累计高达 34.79 亿元,前期公司回复我部相关监管问询称,因商业秘密无法披露长 期资产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