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36 号 关于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通葡,A 股证券代 码:600365; 王 军,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经查明,根据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通葡或公 司)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2019 年至 2024 年,公司与关联 人的财务公司深圳市前海现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存 在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 行为。上述年度 1-4 月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占上一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 6.08%、16.28%、2.31%、14.63%、14.41%、10.36%。 后续,公司均于当年 5 月予以披露并补充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1 综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其 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 2.1.1 条、第 6.3.6 条、第 6.3.7 条、第 6.3.17 条等有 关规定。时任董事长王军、何为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