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
第一章 总 则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洲交通")投资管理,规范五洲交通的投资行为,实现 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通过投入货币、 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债权或无形资产等资产和权益,获 得相应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主要包 括以下几类: (一)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技术) 改造投资、购置不动产和生产性设备、房地产投资等; (二)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 司、合资合作、对各级子公司增资、股权收购、兼并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以获取财务性投资收益为目的的 一年期以上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保险产品投资、 理财产品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等; (四)其他类型投资,包括投资土地使用权、矿权、商 标权、专利权等。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投资项目指投资额占公司净资产 10% 以上、或投资额大于 100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