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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宝光股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管理制度
600379宝光股份(600379)2024-08-12 20:12

ESG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制定ESG工作管理制度[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3] ESG治理结构 - 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8] 股东权益保障 -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保障其合法权益[11] - 公司应制定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回报股东[11] 职工权益保护 - 公司应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 公司应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遵守劳动时间制度[14] - 公司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开展职工培训[15] 合作方关系管理 - 公司应对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诚实守信,不侵犯其知识产权[17] - 公司应建立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设立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19] - 公司应监控和防范非法商业贿赂活动,妥善保管供应商和客户个人信息[19] 产品与服务管理 - 公司应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或经质检部门认证[19] 环保管理 - 公司应遵守环保法规,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21] - 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子公司需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21] - 公司应检查监督子公司环保政策实施情况,纠正不符合行为[21] - 子公司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及时上报[21] 社会责任履行 -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发展[2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要求履行ESG职责,形成报告并自愿披露[27] - 公司受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ESG事项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决策体系 -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应考虑社会效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