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宝光股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制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为披露义务人[7] - 报告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 - 披露等级分“基础披露”及“建议披露”[11] - 定期编制年度报告,发布时间遵照要求[13] - 披露网站为公司官网和上交所网站[15] 责任与实施 - 知情人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17] - 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监督考核[19] - 失误致违规责任人将被处分追责[1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