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证法意[2024]字 0605 第 494 号 IT&N 金诚同这律师事务所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61层 电话: 024-2334 1677 传真: 024-2334 298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0605 ' 494 ( 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华电辽宁能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石艳玲律师、张淑洁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