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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化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409三友化工(600409)2024-04-25 18:28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爱珍、张继德、赵向东、卢桂、高吉轩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或公 司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能很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公正、独立地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爱珍、张继德、赵向 东、卢桂、高吉轩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以及其履职情况,就其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