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嵘控股:华嵘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06)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考核标准,监督方案的实施,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