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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嵘控股:华嵘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06)
600421华嵘控股(600421)2024-06-04 16:5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做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责制订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