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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嵘控股:华嵘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06)
600421华嵘控股(600421)2024-06-04 16:5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