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丽华)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召开5次审 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许丽华女士,法学学士。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律师,曾任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法律顾问,兼 任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2年 11 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 11 月起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的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在履职期间,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达职报告 2023年,作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对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