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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452涪陵电力(600452)2023-11-14 17:56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重 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应至少包 括一名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