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独立董事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发布 - 提名人2024年4月15日发布声明与承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