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4月15日监事会八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批准[1]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十日内开临时会议[4]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或电话[9]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工作人员做好记录,与会人员签字,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7][19]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20]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