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12月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0] - 2023年3月9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12] - 2023年3月2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13] - 2023年6月8日完成预留(第一批次)授予登记工作[14] - 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14] 业绩考核 - 2023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目标不低于7%,实际58.64%[17][19] - 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目标不低于4.00%,实际8.45%[17][19] - 2023年业绩考核要求ΔEVA>0,实际达成[17][19] 结果 - 2024年5月20日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议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