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关于驰宏锌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本 次指派普官秀、范宏宇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保利中心 17 楼 电话(传真):0871-67360355 邮编:65010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