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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497驰宏锌锗(600497)2024-09-19 17:35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本 次指派杜晓秋、刘贵花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 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 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