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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上海能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600508上海能源(600508)2023-12-28 17:1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附件2.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附件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规则 附件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工作规则 - 1 - 附件 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 的人员,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