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江南高纤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江南高纤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利康先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利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同意陆利康先 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arch 主任员委员(签字): RE 治 委员(签字) : m 十六萍 委员(签字): 斯向煜 2024年 2月 4 日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