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各委员会独立董事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职[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与时间 - 工作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确保信息畅通[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处理 - 认真研究意见并反馈落实情况[26] 公司沟通与费用承担 - 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7] 公司其他制度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7]
中国软件:《中国软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