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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0537亿晶光电(600537)2024-04-26 23:34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为子公司[2] 部门职责 - 战略投资部负责子公司设立和终止可行性研究等事务[6] - 财务部负责分子公司会计并表及财务信息收集整理等[6] - 内控审计部做好分子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工作[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子公司须公开披露信息的披露工作[6] 人员管理 - 股东派出人员过去五年内未受重大内部纪律处分等[11] - 股东派出人员委派需经总经理推荐、董事长审批等程序[14] - 子公司董事等人员应于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8] - 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公司将撤换分公司负责人等[18] 经营汇报 - 子公司应按公司要求定期汇报经营情况[23] - 月度结束后10日内子公司应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财务报表[28] - 季度结束后12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季度财务报表[2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公司财务部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29]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应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26] - 公司在所属子公司建立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26] - 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应报公司战略投资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复后实施[2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子公司的审计监督[38] 信息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为信息提供的第一责任人[34] - 分、子公司存档应同时报送公司战略投资部存档[4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