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由董事会任命[4]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则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 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由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9]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须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0]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0] 规则实施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规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