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安泰达证字【2024】第 002 号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 月 12 日上午 9:45 分开始,在安徽省铜陵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 9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3、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做的相关信息披露。发布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距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达到 15 日的通知期限,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资料已经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 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致: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