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届六次临时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变更、 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了解情况,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项目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与有关人员进行必要沟通,了解公 司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原因与内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本次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 2、公司本次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的 变化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实际产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 一、项目概况 经公司对尚未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研究论证,并结合公司中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