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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600610中毅达(600610)2024-07-05 15:33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本次交易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4 年 2 月 27 日, 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 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披露《关于终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4)。 本次交易终止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中毅达股票的核查期间为《上海中毅 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 案)》披露之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相关公告之日止,即 2021 年 1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