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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600611大众交通(600611)2024-03-28 21: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下列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收购决策及措施等[14]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下列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控评价报告等[15]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就提名或任免事项提建议[16][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就相关事项提建议[1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职[1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1]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