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樊燕萍女士、杨建红先生、姚其志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11100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山 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年度在 任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樊燕萍女士、杨建红先生、姚其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