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 -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4.78亿元,同比下降19.92%,减值准备余额为500万元[2] - 报告期内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损失10.63亿元,新光大中心项目投资损失8.44亿元[2] 各项目投资情况 - 2023年末珠海安石宜达账面余额125,827.38万元,确认投资收益 - 24,474.31万元[3] - 2023年末上海光渝账面余额68,173.83万元,确认投资收益3,008.69万元[3] - 2023年末新光大中心项目账面余额67,248.39万元,确认投资收益 - 84,379.76万元[3] 各项目经营数据 - 观音桥大融城项目2023年末出租率约99%,全年营业收入约2.34亿元[10] - 2021 - 2023年,静安大融城出租率分别约为97%、94%、93%,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09亿元、2.41亿元、2.92亿元[16][18] - 2021 - 2023年,西安大融城出租率分别约为100%、98%、99%,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87亿元、1.80亿元、2.01亿元[20] - 2021 - 2023年,上海明悦项目2023年末写字楼、公寓、酒店出租率分别约为97%、82%、90%,营业收入分别约为0.32亿元、0.58亿元、0.83亿元[25] - 广东红树林麻涌项目2021 - 2023年末出租率均为100%,全年营业收入分别约0.28亿元、0.28亿元、0.05亿元[33] 项目销售数据 - 2021 - 2023年,新光大中心项目合同签约销售面积分别为4,836平方米、3,185平方米、16,695平方米,公寓销售回款金额分别约为2.37亿元、1.58亿元、5.72亿元[15] - 新光大中心项目2021 - 2023年度公寓销售均价分别为4.97万元/平方米、4.97万元/平方米、3.42万元/平方米,2023年度较前两年下降约1.55万元/平方米[37] 公允价值变动及亏损情况 - 2023年安石宜达对重庆朝天门项目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83亿元,对上东项目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84亿元[40][41] - 2023年安石宜达对光大安石中心项目确认亏损1.26亿元,项目评估结果较去年下降3.8亿元[42] 资产减值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商誉原值12.64亿元,报告期内计提商誉减值5.74亿元[47]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9943亿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比例为5.72%[62] - 2023年度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723.58万元,占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比例为0.35%[62] 房地产项目情况 - 2023年公司房地产开发产品期末余额182,325.98万元,可售面积44,586.94平方米,合同销售面积19,052.28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7,673.07万元[63] - 2023年公司房地产在建项目盛创三期总建筑面积59,200.95平方米,开发成本期末余额6,716.54万元,预计2025年底竣工交付[64] 应收账款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26亿元,较期初下降0.11亿元,坏账准备余额1.85亿元,较期初增加1.07亿元[75] - 截至2023年末,新光大中心项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312.81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418.02万元,累计计提比例35.17%[84] 其他应收款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57亿元,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账面余额5.70亿元,占比60%;坏账准备余额1.50亿元,计提比例15.7%[94] - 公司对北京中关村项目的物业项目主体安依投资应收余额5.68亿元,坏账计提余额3098.66万元,对安依投资子公司担保余额13.62亿元[94] 担保及融资情况 - 公司为华信恒盛融资提供担保,华信恒盛获13.6亿元再融资资金,融资成本较原融资下降2.7%/年[98] - 2024年6月3日,中关村项目归还公司提供担保项下全部贷款余额,担保全部解除[100] 项目出租率及营收变化 - 2022年末,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消费基础设施类物业出租率约96%,写字楼类物业出租率约52%,酒店及公寓类物业全年平均出租率约41%,全年营业收入约1.5亿元[114] - 2023年末,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消费基础设施类物业出租率约95%,写字楼类物业出租率约46%,酒店及公寓类物业全年平均出租率约87%,全年营业收入约2.09亿元[114] 安石宜鸿相关情况 - 2017年恒承实业向安石宜鸿完成出资1.1亿元[116] - 2023年9月15日恒承实业要求安石资管履行义务并表达分配物业资产意向[119] - 2024年3月15日恒承实业延长安石资管履行义务时限至2024年9月17日[119]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