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一百零二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零二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 A0098号 致: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第一百零二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 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