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上市公司"或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陆家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相关词语和简称的含义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