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评价与报送 - 选聘部门每半年6月25日、12月25日报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至审计部[6] - 审计部每半年汇总上报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至集团公司[6] - 中介机构服务完成后10日内按四个等次评价执业质量[46] - 公司选聘部门及所属公司每半年报送评价结果汇总表及扫描件[48] - 评价“差”等次及时报送并提供证明材料[48] 中介服务选聘方式 - 50万以上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招标[11] - 50万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比选[13] - 20万以下可预计日常项目邀请招标[13] - 10万以下中介服务事项竞争性谈判[13] - 3万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单一来源选聘[14] 特殊选聘情况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等可非公开选聘中介机构[15] 选聘人数与小组要求 - 公开等方式选聘1家中介机构参与至少3家[16] - 公开和邀请招标组建5人以上单数招标小组[17] - 竞争性谈判选聘小组3人以上单数,达限额5人以上单数[23] - 单一来源选聘小组3人以上单数,达限额5人以上单数[25] 选聘公告时间 - 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日20日前发公告[18] - 公开比选报名截止日5日前发公告[20] 评标专家要求 - 100万以上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外部专家至少60%[18] 黑名单与评价等次 - 列入“黑名单”中介机构公司及所属公司三年内不得聘用[30] - 选聘部门按四等次评价中介机构执业质量[29] 审批程序与费用确定 - 选聘立项等审批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29] - 招标、公开比选按文件和报告确定服务费用[28] -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参照标准和谈判结果确定费用[28] 其他规定 - 100万以上项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归档[33] - 所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由公司统一组织聘用会计师事务所[35]
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