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百川能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 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与非金融 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百川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制度,确保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 订,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对公 司各部门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负责相关各 项工作。 第五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