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亚通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 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