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秘、董事、监事等,含控股股东和大股东[2][3] 报告事项 - 含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等情形[6][7] 报告流程 - 责任人知悉当日通告并报原件,董秘分析处理[10]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的报告义务人将被处分[13]
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秘、董事、监事等,含控股股东和大股东[2][3] 报告事项 - 含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等情形[6][7] 报告流程 - 责任人知悉当日通告并报原件,董秘分析处理[10]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的报告义务人将被处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