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榕)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张榕) 本人张榕,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个人 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 1 - 项发表明确意见,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2023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但在事前关注并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会议结束后及时查阅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系法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大学法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