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以提示后页为签字页) (此页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兴孪 康俊勇 木志荣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确认及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因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 2、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在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取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进行的定期存款管理。该事项未对募资资金或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造成损失,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补 充确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的事项。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 ...